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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到县中 加收10元“上山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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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办:乱加价要遭,举报电话2372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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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罗丁山) “坐出租车从市内到(达)县中(学),的哥称按规定要加收10元钱,这样的收费对不对哦?”昨日,达城的喻先生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 据喻先生介绍,20日下午5点左右,他和朋友在通洲商厦前招了一辆出租车欲到县中办事。上车后,的哥称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到县中需加收10元钱的“上山费”。“打表计费才几块钱,另外还要加收10元钱,是不是乱收费哟?”喻先生与的哥据理力争,双方协商不成,无奈之下,喻先生一行只有下车。十分郁闷的喻先生记住了出租车的车牌号码。 喻先生认为,有关部门若有这个规定,就应在出租车副驾驶台贴上告示,以便乘客了解,免得发生争执。 市客管办出管科杨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答复,达城目前仅有3处可以加价收费。据介绍,达城出租车打表计费实施方案规定,只有到凤凰山公墓以上(加6元)、市农行培训中心(加10元)、达县中学(加4元)才能加价收费,其余地方都不能加价收费。近年来,达城新开发的王家山、火烽山等景区,在新的计价方案未出台之前,达城出租车司机应按照现有的计价方式收取车费,绝不允许任何人乱加价乱收费。若出租司机有拒载、乱收费行为,请市民拨打237227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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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23 7:5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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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廖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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