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 记者从达县公安局获悉:4月21日7时32分,达县南外镇Ⅱ号南北干道“鸿福新村”小区门口路段发生一起爆炸案,3人被炸死。 接到相关报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志,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迅即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救助工作。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立即会同达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加强正面引导,确保社会安定。案件发生后,达县县委、县政府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开展案侦工作。 现已初步查明,该案系一起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自杀式爆炸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李崇高(男,1963年4月20日生,通川区北外镇韩家坝村1组人,系石板双桥煤矿掘井员),因与妻子余某闹离婚(已分居数月),迁怒于妻子及其家人,于21日早晨7时32分身绑炸药、雷管,在乘坐妻弟余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时,引爆爆炸装置,将自己与妻弟余某某以及余某某的妻姐吴某某一同炸死。 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当地社会稳定,案件也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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