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日报社主管 宣汉县委宣传部主办」 
玄同论坛新闻中心民声图片名人分类传媒网首页
首页 | 时政 | 经济 | 社会 | 民生 | 风光 | 乡镇 | 普光气田 | 党的十七大 | 县级部门 | 笔架山聊吧 | 理论园地 | 文艺之窗 | 红色记忆 | 县情介绍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蔡纬)  近日记者从达州河市机场了解到,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3-31 8:30:00 ]

(本站编辑:廖柏衡)

 上一篇:宣汉农行大力推行经营转型

 下一篇:没有了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新闻图片
学校系上了“安全带” 宣汉重拳出击处罚违规
宣汉县各乡镇干部指导 宣汉“3.15”开展维权
宣汉广大党员干部深入 宣汉县汽车站丰富职工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宣汉县委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宣汉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8-5223649 邮箱xhpdw@126.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