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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台液晶电视 送你一个歪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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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赠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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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胡庭权 记者 楚亮) 商家送的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感到心烦。商家称不保证赠品的质量,顾客认为赠品同样应当“三包”。针对相关问题,笔者最近走访了达州市消委秘书长龙世武。 近日,陈女士在达城某家电商场花1.1万元购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商场随机赠送了一个小口径的不锈钢蒸锅。陈女士称,使用不到一个月,蒸锅出现的一个个小眼儿清晰可见。 “我给商场打电话,他们说赠品本来就是白送的,出现什么问题也不能换。你说这赠品有何用?这不是一种欺诈行为?”陈女士说。 无独有偶,达县南城的李先生最近到当地一家超市购物时,超市赠送了他一个取暖炉。由于赠品质量极差,他要求商场调换被拒绝。 达州市消委秘书长龙世武认为,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奖品、赠品、免费服务等,其实质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手段,应该适用《消法》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赠品与法律规定的赠与不同。商场不能用‘赠品’两个字,为自己推脱责任。”龙世武说,赠品也属于商品,送出赠品的经营者也要承担与销售商品相同的责任。消费者同样有权要求赠品享受“三包”服务,经营者对赠品也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赔偿以及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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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3-31 8: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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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廖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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