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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滑俱乐部老板玩“轮滑”?

 孩子受伤索赔无门


    达州传媒网消息(本记者 潘丹 刘艳)  孩子学轮滑将手摔伤,而轮滑店又换了新老板。孩子的医疗费该找谁埋单?近来,达城市民刘女士一直为这事伤神。
    据刘女士称,去年7月31日,她一家子到达城中心广场散步,当时一家名为“新体线轮滑俱乐部”正在广场推销他们的产品:只要购买了轮滑鞋,不光送头盔、护具等,还免费教孩子们练习,直到学会为止。见女儿对轮滑感兴趣,刘女士花350元钱为孩子购买了一双轮滑鞋。
    第二天,刘女士早早地带着女儿来到中心广场学轮滑,当时教孩子的有三个教练。中途,刘女士因事离开,大约一小时后,刘女士回来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女儿正坐在地上大哭,嘴里直喊痛。一问才知道是学滑冰时摔倒了。刘女士赶忙将女儿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女儿的右手手腕骨折。
    刘女士随后找到“新体线轮滑俱乐部”,要求退还购买轮滑的钱并赔偿医药费。经双方协商,俱乐部赔偿给刘女士500元钱。
    本以为此事就此结束,哪知后来女儿经常喊手疼。刘女士带着女儿去医院做了CR摄影检查,这次医生说女儿的手伤得很严重,并说一年后还需复查。刘女士此次共花去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1000余元。
    揣着给女儿看病单据,刘女士再次来到“新体线轮滑俱乐部”,谁知老板竟然换了,打他的电话也一直打不通。
    3月10日,记者来到新体线轮滑俱乐部。据现任老板陈某介绍,该店是他去年11月份从别人手里接过来的,店名由于多种原因没有改变。刘女士的事他也有听说,但和他毫无关系,而且现在他也联系不上以前的老板,因而对刘女士的事无能为力。
    律师点评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建、郝雷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新体线轮滑俱乐部应该对刘女士之女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虽然门市换了新老板,但是没有改变该轮滑俱乐部主体资格,刘女士可以将现在的新体线轮滑俱乐部及原老板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3-13 8:10:00 ]

(本站编辑:廖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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