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追劫英雄曾是打工“浪子” |
|
——追忆义撼南粤大地的渠县打工青年余光毅 |
|
达州传媒网

异乡交友不慎 懵懂少年一念之差成劫犯 1988年4月19日,余光毅出生在渠县平安乡平安村5组。 其父兄都在广东东莞当保安,工资微薄,两个人每月节衣缩食也只能寄回两三百元,爷爷奶奶年老多病,由于没钱买药,也只能硬扛着,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和农活……看到家里这般境况,自己上学每年还要花费上千元,余光毅实在不忍心,于是,他不顾老师和父母的劝阻,才16岁的余光毅作出决定:执意放弃学业,到东莞打工。 到东莞后,一天,他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小老乡——同为渠县的王小明(化名)和另一个外省人李洋(化名)。中午,王小明便请余光毅吃饭喝酒,待他像亲哥哥一样。席上,王小明抚着余光毅的肩膀说:“老弟,在东莞有什么事尽管找我,哥哥我绝对给你摆平。”余光毅说自己正想找工作,王小明说:“找什么工作哦!好多老乡累死累活工作,一个月才挣几百元工资。老弟,你今后跟着我混,保证你吃香喝辣,又轻松又有钱赚……”余光毅不太相信他的话,但是看到他俩出手大方,花钱仗义,又半信半疑了。不过他知道,如果发现他们是去干违法的事,自己就坚决不同流合污。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虽然王小明多次邀约余光毅出去玩耍、吃饭,却没有发现他们在干什么违法的事,余光毅也就逐渐放心地同他们交往了。2005年6月的一天,王小明和李洋约余光毅到茶山镇金沙湾广场附近的一个商场玩。在商场里,王小明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偷一位女顾客的手机。余光毅也很快发现,他正欲前去制止,却被王小明拽到一旁。“这小子身上有货,等会儿我们去搞他一下,反正他的手机是偷来的。”王小明悄声说。“这不是去抢劫吗?”余光毅吓了一跳。“他偷的可是不义之财,什么抢不抢的!这事不用你出手,你只管替我们在远处望一下风就行了。”余光毅本想拒绝,但看到王小明那盛气凌人的表情,又想到自己多次接受他们的吃请,便稀里糊涂地跟着他们走出商场……两天后,当余光毅又跟随王小明2人到街上准备出手那抢来的几部手机时,被公安干警逮了个正着。面对突如其来戴在手上的那副冰冷锃亮的手铐,余光毅如梦方醒,他像小孩子般嚎啕大哭起来,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立志改过自新 狱中小帅哥引来一片赞扬声 当余光毅因参与抢劫手机被捕的消息很快传到当父亲的余绍曲耳边时,他一点都不相信:“不可能!我自己的儿子我知道,光毅从小为人正直,遵纪守法,还常常助人为乐,哪里会去抢什么手机哟!你们乱说!” 可一到分局询问,余光毅参与抢劫的事很快得到证实。“光毅啊,你怎么这么傻呀!”余绍曲气得差点晕过去! “爸爸,我错了,我对不起您,对不起全家人啊!呜呜……”余光毅不敢抬头面对父亲,他“啪”的一声跪在地上,抱头痛哭起来。 听了儿子简短的案情陈述,余绍曲心情平静了许多,他安慰儿子说:“你还年轻,路还长得很。经过这次挫折后,你一定要好好改造,好好做人,爸爸相信你!来,握个手!”于是,一对父子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2005年5月,王小明、李洋、余光毅3人因犯抢劫罪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2年。面对2年的牢狱之灾,余中毅痛定思痛,决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鉴于他未满18岁,所犯罪行又较轻,法院决定让余光毅到广州市少管所服刑改造。 在少管所里,余光毅积极改造,无论是学习、训练或干活,都表现很好,深受管教人员和犯友们的喜欢。 时光匆匆流去,转眼间余光毅服刑已一年有余。一天,少管所的领导找到他,郑重地向他宣布为他减刑2个月的表彰决定。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25 8:42:00 ] |
|
(本站编辑:石晓芳) |
|
上一篇:少女留下遗书离家出走 |
|
下一篇:没有了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