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达州传媒网消息(何小平 记者 黄诗淑) 昨晚8时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获悉一辆运输危险品的轻型厢式货车将经过魏家一级执勤点。随后,记者赶到通川区魏家乡,和执勤交警一同在寒风中守候“移动炸药桶”。 昨晚9点左右,一辆牌照号为川S37922的小型厢式货车从东岳乡方向驶来,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该车立即减速并欲掉头,行迹十分可疑。交警将该车拦下并依法检查发现,证件上的照片与驾驶员的相貌特征明显不同。面对交警的询问,该车驾驶员坚称驾驶证是自己的。经过交警的教育,该车驾驶员最终交代了实情。 经初步审查,该车驾驶员名叫李某,车上装着大量的液化气罐,从东岳乡运往蒲家镇,由于没有驾驶证,李某便借用了别人的驾驶证。为了逃避交警的检查,李某便趁着夜色赶路,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到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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