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厉崇昌到湖北京山县新市镇投资小水电站。镇长称设计和施工不用公开招标,实际操作中,因被当地乡镇干部承接后层层转包和“巧取豪夺”造成严重质量问题。耗资420万元的工程“竣工”后的鉴定结果是:“拆除重建。” (9月3日《重庆时报》)
纵观整起事件,显见新市镇有关主政者,对此事负有重大责任。这座水电站申报、立项等手续均符合各种政策要求,项目本身并无任何问题,真正的问题起始于实际操作层面。镇党委书记黄元峰,罔顾政策法规,充当起总设计师:由他“指定”负责设计施工的邱继国、陈华、刘金顺等人,前者根本没有任何工程设计资质,而后二者则是被明文禁止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务员。 邱继国最终“设计”出一个漏洞百出、贻笑大方的工程图纸;陈华、刘金顺二人在施工过程中层层转包、任人唯亲、偷工减料,最后造出一个豆腐渣工程,直至最终被废弃。 事已至此,我们发现,这种“招商引资”不过是当地政府政绩冲动与利益寻租的产物。政绩,我所欲也;利益,亦我所欲也。在政绩与利益双丰收的背后,往往是对投资商与地方公共利益的荼毒和伤害。“招商引资”本身并无过错,但一旦被地方利益所劫持,则它就是一场不折不扣的行政骗局。 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时至今日,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浪费和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新市镇政府有关人员,却依然能稳坐钓鱼台,在推究和敷衍中自证清白。
·张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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