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日上午对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司法角度来看,这个判决是对社会正义的最大还原。面对无辜的逝者和伤者,死刑体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功能。可是,此案蕴涵的司法价值和它所承载的各种社会价值,也不会因为一次审判而完全体现,更不会随着审判的结束而终结。 “杨佳案”受到广泛而持续的关注,说明公众在司法公正、程序正义方面有着强烈诉求。从杨佳行凶当场被擒到侦查和提起公诉,该案一直置身于舆论关注的目光之下。虽然案情简单、牵涉面也很单纯,但这期间也曾引发公众情感层面的断裂。现在的审判结果,估计也难以简单地弥合这些裂痕。 回过头来,我们发现该案甫一进入公众视野,一些司法界的专业人士就密切关注此案动向,建议建言,试图对案件每一步进展在司法领域留下的瑕疵进行专业的修补。这些建议主要集中在程序正义方面,期望以“看得见”的程序正义为基础实现实质正义,让司法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禁得起法律的检验。 比如在案发之初,就有司法专业人士认为,当地公安机关侦查未能避嫌,建议“异地审理”;还有一位专家在网络上分析判断“杨佳乃精神病杀人”等。同时,网络上的汹汹民意,也引起了专业人士的关注。公众的主要疑问是,民警对杨佳的盘问是否依法有据。司法人士认为,若有第三方在场,也能起到很好的释疑解惑的作用。欣喜的是,有关部门在处理此案时还是表现出了较大的程序公正意向,比如没有让闸北区分局侦查此案,体现了一定的回避原则,同时还对杨佳作了精神病鉴定并出具报告。只是,由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稍微有些遗憾。 现在,判决已出,我们不知道杨佳会不会上诉。只是以他所犯下的罪行,改判的可能性也不是太大。不过即使杨佳被执行死刑,那么他的死也不会彻底弥合此案留给公众的心理裂痕。或许只有信息公开透明、执法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才能巩固政府公信,也才能让类似杨佳者绝迹。 杨佳案是个不可多得的价值标本,但不能成为价值孤本。最佳的方式莫过于通过程序的透明化运作,以提升司法行为在人们心目中的公正感。以对程序正义的追求,消除公众的质疑,树立司法的尊严,让人们真正信仰法律。
·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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