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又称三八节、妇女节、三八国际妇女节。是世界劳动妇女为争取和平、民主、妇女解放而战斗的节日。1909年3月8日,美国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市的女工和全国纺织、服装业的工人举行规模巨大的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获得选举权。直到1911年的3月8日,全世界的妇女同胞们终于赢来了通过自己艰苦努力所得来的第一个节日。 从三八节由来我们不难看出,在当时男女权利极为不平等的情况下,妇女同胞们为主张自身权利所付出的巨大努力。然而,时代发展到今天,“三八”这个本具有积极维权意义的词汇竟变成了“柔弱”的代名词,维权之路走的也十分艰辛。 据资料显示,时下大多数妇女在遭遇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家庭纠纷时,由于自身法律知识的贫乏,常常隐忍了事。同时,还因长期以来形成的“打官司丢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老观念的束缚,不少女性在遭遇家庭暴力后,传出去了认为“是一件让自己丢面子的事”,因此也常常选择默默忍受,或者宁愿选择自杀来逃避不幸,也不愿意将事情张扬出去。全国妇联的一个关于妇女权利和地位的一个调查显示,有31%的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妇女,这种“甘愿”忍受的态度可见一斑。 然而,妇女真就柔弱吗?答案是否定的。在百年前那个法制还不健全的年代,那么多女性同胞敢于站出来维护自身权利、维护应得利益就确凿地证明了这一点。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不但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男女权利平等,而且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对维护女性权利都有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全国县以上妇联已设置妇女法律帮助机构1万余个,并建立和完善了家庭暴力报警投诉机制、伤残鉴定机制、受害妇女救助庇护机制、法律援助、司法保障等干预机制,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网络。 可以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地位得到了大幅提升,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的妇女“工作能力不强”、“头发长,见识短”等习惯思维定势还未完全打破。妇女的维权之路还有着漫长的路要走。如一些用人单位在接收妇女就业时,就有意抬高“门槛”。常常拿出“女生精力不如男生充沛、工作魄力和果断等不如男生”、“女性大多以家庭为重,必然在工作上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利于专心工作和事业的开拓”等这些看似堂皇的理由拒绝女性的进入。 从近百年来的维权历程来看,妇女的权益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里除了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相应法规的可操作性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妇女同胞们的维权意识要不断增强。面对自己的正当权利,只有自己的不断争取、努力维护,“三八”才不至于落为“柔弱”的代名词。
(李曾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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