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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过期食品慰问病人是谁之责 ·周 正·
这绝对是个黑色幽默。今年春节期间,四川通江县县长先后到三家医院慰问,给168位病人送上了饼干、可乐等慰问品。然而事后发现,其中20多袋慰问品中有过期食品,以致病人来不及高兴就愤愤不平:“他们送的是什么东西,都过期快一年了还能吃吗?” (3月1日《扬子晚报》) 好心成了驴肝肺,不能怪病人不识抬举。换成我是住院病人,也决吃不消这份虽然饱醮公仆情怀但的确过期变质的慰问品。 但好像也不能把这笔糊涂账算到县长头上。贵为一县之长,能在春节百忙之中记挂住院病人,已属难得。至于慰问品中出现过期食品,那更不是县长的错,因为根据常识,慰问品从购买到包装到运输都由工作人员操持,县长只需要在面对病人或者面对镜头的时候接过慰问品,再转手递出去。整个过程县长既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更没有可能查验有无过期。 所以现在很有必要追根溯源厘清责任。谁是过期食品事件的罪魁祸首?毫无疑问首当其冲者是无良奸商。奸商之无良在于,不仅出售过期食品,而且胆大包天把过期食品卖给县长。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没有民政局负责采购慰问品的救灾救济股股长的配合,奸商的这批过期食品不见得能卖得如此顺利。按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股长上面还有分管副局长,副局长上面还有局长,这两个人如果领导到位,大约也能够避免问题食品出现在终端环节。 遵循有责必究的原则,我们看到,县工商局向出售过期食品的副食店开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收回并销毁已售食品,并处罚款5400元;筹办慰问品的民政局经办人员被免去股长职务;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到医院向病人道歉,并被责令向县政府写检讨;而受责罚最重的是民政局局长,直接被免去职务。 相信这个处理结果能够安慰病人受伤的身心,也足以警示后人在给群众办好事时尽够本职。 但是且慢,我怎么总感觉这份处理名单中还少了一个人?对,正是县长大人。尽管我在内心也替县长开脱,他真的从头到尾毫不知情,然而看到民政局一众官员检讨的检讨,免职的免职,我还是颇有些不平:这个县长未免把自己撇得太过干净。毕竟,慰问品是你送出去的,病人哪知道背后的猫猫腻腻。接过慰问品的时候,病人口口声声感谢的肯定是你;现在慰问品中出现了过期食品,病人要骂的当然还是你。 乐意接受病人的感谢,却刻意回避病人的责骂,老实说,县长大人不厚道。 在我想来,县长大人至少应该亲自到医院一趟,亲口向病人说声对不起。可惜,病人看到来道歉的只是一名从未见过的副局长。副局长该如何向病人解释?直言相告县长送来的慰问品与县长本人无关,都是民政局干部干的好事? 县长独善其身,不知老百姓会如何看?哦,谁知道呢,说不定,真的不关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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