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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市场化政府不能“甩手”
据2月25日的《扬子晚报》报道,湖北十堰一位公交司机去年12月当月领到工资为221.82元,但还要扣除210元事故停车费,只剩下11.82元。 一个公交司机月工资只有11元多!从报道中我们知道,当地的公交已经被私营老板“买断”了。这就提醒我们,公共事业市场化过程中,政府不能不闻不问。 判断一项改革是否成功,我认为最基本的有两点,一是能否让广大人民收益,二是是否能提高职工收入,从这两点来说,许多地方的公交改革离成功还有很大的距离。 公交不是不能进行改革,但任何公交改革,政府都要做到两点,一是坚持公交公益性,让广大人民从改革中得到更多的好处,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大投入,当公交公司因为公益方面出现亏损时,政府要有补助。二是政府要加大对公交公司的监管。否则,工资11元恐怕虽然极端,却未必是个案。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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