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百度”一下“非法集资案”,发现该网站搜罗的此类案例竟多达65个页面,完全可以用“目不暇接”一词形容。 先看北方的哈尔滨市,70岁的市民张老汉将几十年积蓄的30万元现金投入某公司赚“红利”,开始真如某公司许诺的那样,按月分到了红利,可当第三个月他去领红利时,公司早已楼空人去,张老汉投入的30万元血本无归。又看南边的广州,一个名叫简祖杨的香港人,以做房产为名,非法集资达10亿元之巨,上当受骗的人既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有自然人。再看西安市,一公司非法集资8604万元,使35428人尽入彀中,该市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获无期徒刑。还看成都青羊区的冯某与杨某,注册了一家“金色大地公司”,专门盯住中老年人的荷包下手,短短时间内“赚”了上当者的1051万元。再看江苏无锡市,有个叫邓斌的老太太,以“新兴公司”为“诈骗平台”,几年时间内,非法集资高达32亿元,成为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使全国的十多个省、几十万人遭殃……公安部发布信息称:今年上半年全国破获的非法集资案件达900多起,涉案金额达70多亿元,而替受害者挽回的经济损失呢,仅4.5亿元。能够挽回几亿元的损失,当然不是小数,可与被骗走的金额相比,只占十几分之一。 非法集资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无论他们来头多大,叫得多凶,全都是一无资金,二无项目,三无任何合法收入,玩“空手道”,耍“套白狼”。 非法集资者都有一套共同的“战术”,那就是用高利回报“钓鱼”。他们利用有些人想快速致富的心理,以专卖、分红、返租、出让股权等方式,诱骗受害者投资。特别是“分红”,似乎“吹糠见米”,红息高达二分三分五分,有的甚至许诺“红息滚红利”,投资1万元,一年就能翻倍,很容易让人目眩神迷。 非法集资者以不法手段掠夺投资者的血汗,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对社会的安定和谐构成威胁,需要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证监部门、银监部门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加大对非法集资者的打击力度。事实证明,上述部门的监管力度正逐步加大。据媒体报道:有的非法集资者已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某些罪大恶极者已被送上了断头台。但照我看,只有监管部门加大管理的力度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投资者”的“警醒”。如果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广大投资者不“警醒”,那些非法集资者仍会有空子可钻。这使我想到“猩猩好酒”的寓言:猩猩怕被猎人捕获,对猎人设的圈套始终保持警惕,猎人便在山下路边摆下美酒,以为诱饵。下山的猩猩们见酒,起先大骂猎人不是东西,但终究抵挡不住美酒的诱惑,先是小杯慢饮,接着端起大碗豪饮,越喝越馋,最后忘记了警惕、防范,一个个喝得酩酊大醉。猎人便将其捉拿捆绑,使其“无一得免焉,其后来者亦然。” 可以说,非法集资者骗钱的手段基本上都是“猎人布酒”那一套,远远算不上高明,只要记住“天下没有白喝的美酒”,别学猩猩,也就不怕“骗子花样一再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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