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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动物(秀品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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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
看了《我国启动人道屠宰计划减少动物被宰杀时痛苦》的消息,心情为之一振——中国终于也开始对动物“人道屠宰”了。 现在所说的“人道屠宰”,仅是指对将宰杀的猪用塑料拍轻轻地拍屁股,哄着它往前走;在上“断头台”的途中,还要看到自己的伙伴,使猪没有恐惧感等等。报道还解释,之所以要对被屠宰的猪如此“仁慈”,因为研究表明,当猪受到惊吓会分泌一些不好的物质,产生“白肌肉”现象,通过“人道屠宰”,猪肉的品质会更好。过去一段时间,美国、欧盟等地之所以对中国的肉类产品搞“贸易壁垒”,与中国的“野蛮屠宰”息息相关。 但我觉得,对畜禽实行“人道屠宰”,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加可口的肉食,也不仅仅是为了破除“贸易壁垒”,一个潜在的理由是通过对动物生命的尊重,推进人性向善。印度圣雄甘地有一句名言:“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方式,反映出这个国家的性格。”即是说,一个国家对待动物野蛮粗暴,反映这个国家的国民性格狂暴,甚至嗜血成性。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有人批判孟子的上述论点“虚伪”——哪能又吃肉又要远庖厨?其实,君子远庖厨,正是一种对动物“人道”的体现。由于“食物链”的需要,人们不得不食用五谷杂粮以及猪、牛、羊等诸种动物的尸体。但人毕竟是“人”,有感情,有人性,在对别的动物展开杀戮的时候总要展现“人道”啊。所以,才“远庖厨”,才“不忍见其死”。可以说,人对动物的态度,确实是人性的一种自我展示。 其实,对动物进行“人道屠杀”并不是中国的发明。早在200年前,西方有人就提出了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世界上第一个禁止虐待动物的法案诞生地在英国。英国维多利亚女王还将全世界第一个动物保护组织授予“皇家”的头衔。现在英国有关保护动物的法律有10多部,不仅对残忍虐待动物的人判处刑罚,主人未尽到保护的责任给动物造成了额外痛苦,也要被判监禁。遗弃宠物将会被判处虐待罪。对饲养用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欧盟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对马、牛、骆驼等工作动物实行“退休制度”:即它们到了一定年限就“安享晚年”。还规定动物也享有“非超负荷工作的权利”:为役使动物设定工作时间限制。法律不仅要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对其他工作动物、伴侣动物、娱乐动物、以及所有未列入濒危动物名录的动物,都应该给予尊重和保护,不再视其为人的“财产”和“工具”等等。 说心里话,每当看到上述“资料”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竟不时弹出媒体有关“注水猪肉”、“注水牛肉”、“活取熊胆汁”等对动物疯狂“肆虐”的报道。审视一下自己,我们对动物仁慈么?道德么?我想,通过中国对猪实行“人道宰杀”的宣传,中国人或许可以少一点血腥,多一点仁慈;少一点暴力,多一些理性;少一点残忍,多一点文明。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人类社会的进步?这种进步也不要局限在河南搞试点,应尽快在全国、全球推行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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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20 8:0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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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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