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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呐喊助威”?(秀品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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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
为谁“呐喊助威”? 刘秀品
日前,司法系统一张在全国很有影响的大报发布消息,称某地“一聚众犯罪的组织者”为扩大声势,出钱雇人为自己“呐喊助威”。少则一天雇十余人,多则一天雇三五十人,有的甚至雇上七八十人。个别社会闲散人员已经把参与“呐喊助威”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听到哪里有什么闹事的风声就闻风而动。那些“聚众犯罪组织者”对“呐喊助威”者的“报酬”,根据其所谓的“表现”和“作用”而定。只在现场站一下,为犯罪组织者壮大声势的,可得“报酬”50元至100元;动手实施具体行为的,比如呼口号,散发非法刊物者可得200元;动手打砸毁损物品的可得300元,有的甚至更多。 看了这条新闻,说心里话,真让人心惊胆颤。什么叫“呐喊助威”,就是大声叫喊帮助增加声势。本来,“呐喊”不是什么坏事情,鲁迅先生曾出版过包括16篇小说和一篇《自序》的小说集,其书名就叫《呐喊》。“呐喊助威”原本也不是什么坏事,有些事还得有人大声呐喊以助声威。比如美国导弹炸了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炸死炸伤我同胞,全国人民都在呐喊,都在助威。可上文所说的“呐喊助威”就让人感到恐怖了。那是在助什么威?是坏人拿着钱在后台“牵线”,“呐喊助威”者为几文小钱在前台“表演”。“呐喊助威”者并不是出自内心为真理而“呐喊”,为正义而“助威”。说白了,他们是在“为铜钱呐喊”,为坏人助威,是名符其实的助桀为虐。这样助威的结果,是使坏事“发酵”,让坏人更嚣张更猖狂,使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扩大,对社会的文明进步破坏更严重。 走笔至此,不禁想起了曾留下“承认自己无知的人才是聪明人”那个著名论断的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守法”故事来。公元前339年苏氏被城邦法庭宣告有罪。罪名是不敬城邦所敬的诸神而引进了新神,败坏了新年,被判处死刑。他的许多朋友和学生为他打抱不平,“呐喊助威”,集会控诉法官,并准备帮助他逃跑,还做好了越狱前的充分准备。但此举遭到苏格拉底的断然拒绝。他劝告那些为自己“呐喊助威”的人说,他虽不认同所有的控告,但自己有履行城邦法律的义务。严守法律是城邦强盛、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其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他接受了或许是彻底错误的判决,平静地喝下了为执行死刑而准备的毒酒,然后躺在牢房的床上,离开了人世,以死来向人们表明守法的重要意义。 苏格拉底实在太天真,他那种为执行错误判决而轻率献出宝贵生命的行为更不值得效仿和提倡,但他对法律的忠诚却让人不得不佩服。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的完备和执法的水准与苏格拉底所处的时代已不能相提并论。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不能靠“闹”,再正当的诉求都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呐喊助威”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实践证明,那种令人民群众痛,让犯罪分子快的“呐喊助威”,只能使那些别有用心的操纵者鸡飞蛋打,使那些为得几文小钱而“呐喊助威”的人竹篮打水! 法律是现代文明社会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每位公民都有遵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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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28 8:0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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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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