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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建设:民主修路路更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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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白马乡村道建设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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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环节参与权。一是参与内容具体化。出台实行了规划决策、工程招标、材料采购、施工监管、经费审计“五必参与”原则,根据参与内容确定村民参与的人数、程序和应起的作用。二是参与渠道多样化。先后发放《白马乡公路改建民意征求表》4800份,挂设监督举报信箱12个,张贴公告18期,同时建立了有村民代表参与的综合协调、民主理财、质量监督小组。三是参与办法制度化。由村民讨论制定了村道建设《民主监督制度》、《质量监督程序》、《事务公开制度》、《巡查员、民主监督员职责》等,保证群众参与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抓”并举确保群众满意 抓组织领导。乡上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民主理财4个小组,将建设任务分解到村社,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任务、时间、责任、奖惩“四定制度”,乡科级领导一人挂包一片,定期办公交帐,将公路建设纳入综合目标、单项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目标进行重点考核,兑现奖惩。乡村领导小组每周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协调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乡党委政府还制定争取国家资金奖励办法,近两年全乡共争取国家投入公路建设资金450万元。 抓工程质量。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和“三不准”制度,由村民代表选择信得过的建筑企业,不准资质不达标的施工队参与施工,不准本乡本村的工程队参与施工,不准乡村社干部组织和介绍工程队。在全乡报名竞标的36个施工队中有26个因资质不合格未被选中。强化村民监督,每村选6名监工员,组成质量稽查队轮流上岗,对建材质量,混凝土中各类建材的比例,以及路面的宽度厚度实度等实行全程监控。马鞍村监工员蒋支昌的住家离工地较远,施工队早上5点钟开工,3点多他就起床往工地赶。强化干部监督,20名乡干部驻守在8条水泥路施工现场,负责质量监理,坚决制止、及时纠正了违反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的事件。强化社会监督,将建设标准如宽度、厚度、结构层等及时向村民和社会公布,聘请老党员和有责任心、有经验的村民作为义务监督员,严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在硬化华白公路时,包工头张某偷工减料,经监工员告诫仍不整改,乡党委政府按规定及时终止了施工合同,保障了公路质量。同时,强化养护工作,明确5名乡干部负责对已修好的公路实施常年稽查管理。 抓廉政纪律。乡党委政府制定执行了“十不准”廉政纪律,即不准违反农村公路建设基本程序特别是招投标程序,不准政府代为组织实施必须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通村公路,不准乡干部及其配偶子女承包公路建设项目,不准任何人在工程建设中索要或接受礼金和贵重物品,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报销工程开支以外的费用,不准乡村干部个人向有实施项目的村民委员会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准截留挪用挤占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不准修建“豆腐渣”工程,不准验收达不到设计、质量和安保要求的农村公路,有效地保护了干部,保证了工程质量。(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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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19 9: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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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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