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通讯员 李 略) 截至3月11日,我市地税机关共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达232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07年年度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随着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的临近,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踊跃申报,每天申报人数不断增多。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市地方税务局特别提醒2007年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请于3月31日前及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避免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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