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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无疑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因为这部法律的贯彻执行,可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随着调查的展开,记者却发现一些劳动者在维权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劳动者未深入了解 1月7日,也就是《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一周后,记者走访了达城某餐饮企业。当记者提到《劳动合同法》时,餐厅大部分员工都表示已经知晓《劳动合同法》实施,但法律的具体内容,员工们却并不十分了解。“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肯定要被处罚吧?”这是该餐厅一名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最大期望。 随后,记者又通过走访几家企业了解到,依然有部分员工未对《劳动合同法》进行深入了解,但对法律中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内容表示十分关注。而大多数的员工都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关键是用人单位要自觉守法,劳动者的利益才能得到根本保障。”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并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亦步亦趋 “《劳动合同法》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针对用人单位制定了各项具体规定,但真正能做到依法用工的用人单位又有多少?”陈小姐是达城某通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工作已有两年时间,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劳动合同法》实施当天,陈小姐便通过网络对新法律有了初步了解。 “通过对比了解,我们单位还算是基本贯彻落实了《劳动合同法》。”据陈小姐回忆,两年前,她应聘到公司当一名营业员,一个月的试用期满后,自己便与公司签定了一年一期的短期劳动合同。而且公司还为员工办理了各种社会保险,在就业求职异常困难的今天,这份工作无疑是令人艳羡的。况且,员工每月的工资,公司都做到了按时发放。 “但了解了《劳动合同法》之后,我发现公司在用工方面,还是存在着一些违法行为的。”据陈小姐介绍,自己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现合同书上很多关键地方都被留出了空白,比如每周的休息休假时间、奖金和加班工资发放标准等。“由于我们处在窗口一线,薪水和业绩直接挂钩,且每周只有1天的休息时间,公司便在合同书上将这些条款模糊了。也许合同书上那些留出的空白,直到我们签完字后,公司才会填上去。” 按照陈小姐的理解,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充分照顾到了“大框框”,却在小细节上表现得很“狡猾”,但对此,她表示自己还是比较能够接受。可如今,陈小姐心里又悬起了一块石头——今年,是自己在公司工作的第三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知到时候,公司会持什么态度?”陈小姐担忧地说道。 茫然无措 相比陈小姐的无奈,张先生面对未来却是一片茫然:“我今后到底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现在连我自己都无法预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2007年7月,张先生大学毕业后应聘到达城一家物管公司工作,但时至今日,物管公司都始终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刚开始,张先生还以为是自己资历不够,但后来张先生在同事中暗暗打听了一下,竟发现公司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未能签订合同。 “今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员工们的呼声很高,希望能够在公司稳定下来,但员工们也都只是私下说说,没有人愿意出头向公司正式提出要求。”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也只是抱着观望的态度,一旦找到更合适的工作,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跳槽。“没有社会保险,没有福利待遇,没有医疗保障,连最基本劳动关系都未成立,这样干下去还有什么发展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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