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 “厂方出售旧设备,买方卖方价格谈定了,钱也交了。没想到的是,买方去厂方拉设备时发现设备不翼而飞……”近日,达城市民何先生来到本报市民热线办公室投诉。 反映: 卖方变卦 设备成泡影 据何先生介绍,位于达城朝阳西路的百年灯影牛肉厂要搬迁到西外,需要处理一些旧的设备。2月24日,他在该厂相中了一台空压机旧设备,经双方反复议价,最后以4000元的价格成交,他当场向厂方付了款,厂方工作人员也向他出具了收条。同时,他向厂方申明,设备暂时由该厂保管。 “厂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该设备转卖给他人!”何先生气愤地说,3月6日下午,他去拉设备才发现,该设备已不翼而飞,可能被厂方转卖给其他人了。他找厂方论理,厂方表示愿退回4000元货款。 厂家: 超过存期 设备已自用 对于何先生的说法,百年灯影牛肉厂雷董事长却不完全认可。雷董事长告诉记者,购买者何先生专业从事机电维修,是一名内行。因厂方负责人都不在家,何先生只与一般工作人员联系。该工作人员因不懂行情,就把价值1万多元的空压机设备仅以4000元成交,他们损失太大了。 雷董事长称,何先生购买设备后与厂方商量,把机器暂放厂里两三天,而他半个月都不来取货。同时,他们并没有将设备高价转卖给他人,而是经厂方研究,由厂里“自用”。目前,该设备已搬到新厂了,厂方负责退回何先生购货款4000元。
(记者 罗丁山)
律师解答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解答: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厂方搬迁处理旧设备,何先生与厂方工作人员就买卖空压机进行议价,何先生付了款,空压机由厂方暂时保管,这表明他们通过口头形式达成了买卖空压机合同,如果何先生有理由相信厂方工作人员有代理权、且不存在欺诈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那么他们之间的买卖就是完全有效的,并且事实上合同已经全部履行。厂方不返还何先生空压机是不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