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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晴空:我妹兰某与李某依法登记结婚,生有一子李某某。后来,兰某与李某常因生活琐事吵架,李某某15岁时,因无法忍受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一气之下外出打工,自己挣钱勉强维持生活。前段时间,兰某与李某准备协议离婚,双方表示儿子跟谁生活都行,李某某却表示“谁也不跟,自己单过”。请问,李某某可以谁也不跟,自己单过吗? 晚报Q主:就这个问题,我们咨询了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李国语,他认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李某某属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对子女成长不利,给社会增加负担。所以兰某和李某不能听任李某某“谁也不跟,自己单过”的意愿,况且,15岁的李某根本不属于一个合法年龄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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