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李大爷、王大妈楼上住的那个三娃从外面打工回来,跑来向二位老人借钱给他父亲去医院看病,李大爷和王大妈二话没说就借了500元钱给三娃。 三娃借钱走后,王大妈对李大爷说:“三娃那个用工单位的老板真是个不懂法律的老板,国家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已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啷个还把做工所得的劳动报酬拖欠起不发呢?”李大爷说:“现在就是有个别的老板不学国家法律,用欺骗的手段一拖二缓把别人的劳动报酬扣下不发。老婆子,听说三娃做工那个单位的老板是违法经营,我看三娃的劳动报酬怕是难得要来哟!” “在外面打工的人,只要是付出了劳动就应得到劳动报酬,有什么难的。现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处处都是为劳动者说话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说得很明白,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娃做工那个单位的老板,不管他生产经营合法不合法,按照合同法规定,都应该给做工的支付劳动报酬。”王大妈对李大爷肯定地回答。 “照你老婆子这么说,三娃打工的钱肯定能收到哟?另外,我听说那个老板还把三娃和其他打工者的身份证扣押了,每个人还交了1000元的押金,过年后如果不回去做工的话,1000元押金是不得退还的。老婆子,还有什么办法帮三娃想一想嘛。”李大爷请求王大妈道。 王大妈一听李大爷又说了那个老板违法的事,气愤地说:“我看三娃做工那个单位的老板真是手狠心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大爷听王大妈不歇气地说了这么多,带着钦佩的眼神说:“哎哟,你这个老婆子真是不简单啊,对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了解得如此清楚,我确实要向你学习哟!我现在就去告诉三娃,用法律手段去讨回拖欠的劳动报酬。”
(文/蒲春山 朱道元 图/孙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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