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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已碎:我丈夫采取欺骗的手段,叫我与他签订了离婚协议。然后,他托熟人在我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问我能否要求撤销离婚登记? 晚报Q主: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答复,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协议事项。如果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之达成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查实后,应当不予登记。同时,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当事人之间解除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因此,你丈夫以欺骗的手段,在违背你的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你丈夫托熟人在你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你们的离婚登记无效,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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