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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6个月丈夫起诉与我离婚可否?

 


达州传媒网

    市民汪女士来电咨询:我已分娩6个月,但丈夫却在外租房和一女子长期同居,不管我和小孩。现在,他又提出起诉与我离婚,请问他是否可以起诉?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法律从保护妇女的角度出发给予女方的特殊保护。由于你分娩才6个月,你丈夫离婚起诉是受法律限制的,法院不会受理你丈夫的起诉。当然,法律虽然限制了男方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后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利,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从审判实践来看,一般指女方做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女方与他人通奸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4 8:34:00 ]

(本站编辑:石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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