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沟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这就是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辖区11个乡镇的面貌。
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人民法庭”、达州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十佳人民法庭”“基层先进党支部”等十个先进称号,这也是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近几年的历程。
我们多走点路,当事人就少走路。----宣汉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峰在年初对该庭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大成镇马滩村的李大爷打来电话,要求与其子解除收养关系。”看看满天飞舞的大雪,想想年近七旬的他,胡家法庭当即驱车前往了马滩村,来到宣汉县大成镇李大爷家开展巡回办案,实行就地立案,开庭、就地调解。孙某系宣汉县大成镇居民, 2001年2月在宣汉县大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不久,两人因性格不合,感情日落千丈。也就在元月20日,接手此案的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就地立案进行调解。法官摸清双方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地对其讲明政策和道理,释明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当事人接受调解并达成协议。孙某高兴的说“你们这种巡回办案的方式真的是为人民服务呀,因为不仅免去了我们打官司往返的劳累和食宿等额外花费;重要的是通过法院同志的调解工作,化解了我们夫妻俩多年的矛盾,最后开心的分手。”
今年2月,该庭结合各个乡镇幅员面积,参考当地平均案件受理量和交通便捷程度,在辖区设立了5个巡回法庭办案点,从此法庭少了当事人的身影,深山沟壑,院坝庭落多了法官的身影,自开展巡回审判以来,70%的案件实现了巡回审判。
我们行动快一点,矛盾纠纷就早一点解决。----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胡家法庭四名干警的行动指南
说起前几天发生在胡某身上的不幸之事,却又让胡某倍感幸运。那是去年8月,该院胡家法庭接到双河镇巡回办案联系人——双河镇司法所所长打来电话,告知胡某在为中铁十一局桥梁十队运输木材过程中受伤致残,现躺在病床上,需要法庭帮助。接到电话后,该庭立即派出两名法官驱车前往双河镇8村,及时为受害人胡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向中铁十一局桥梁十队施工负责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中铁十一局桥梁十队路赔偿原告各项费用203379元,除去垫支外,于当天又协助原告收取了下余的赔偿款145800元,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一天时间。
在审理中,该庭坚持繁简分流,对简单的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用最快捷的速度进行调解处理,力争当天就把矛盾化解。对复杂的案件,则充分征求当事人意见,缩短举证期限。同时做到闭庭后3个工作日内制作好裁判文书并送达给当事人。在该庭办理的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不超过20天,到法庭打过官司的当事人都说,现在法庭办案效率就是高啊。
他们在工作中换位思考,想我们之所想,急我们之所急。-----一位当事人在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成泉视察该庭时如是说
家住四川省宣汉县胡家镇压石梁村9社的李某、徐某老夫妇,皆已年过八旬。夫妻两长期挤住在贫简的屋子里,每年只有七、八百元的生活费,有时候还没有执行到位,生活非常艰苦。又到了法庭对该案的执行时间了,法庭四名干警又一次出现在了李某、徐某家门口。“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每年都来看我老俩口!” 1月21日,该庭全庭一行人来到李某家慰问了这对老人,并送去了慰问品,详细了解了他几个子女的赡养费的履行情况。
又是一年春节时,法庭办理的赡养案件还有多少没有履行,时刻牵动着胡家法庭办案法官的心。经过梳理,列出计划,接连几天,该庭共回访了7件赡养案件当事人,并对他们表达了法庭干警的关心。
家住宣汉县红峰乡的张明清,因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痛失儿子。经法院审理,于1999年7月作出生效判决,而事故责任人谯刚贤常年在外务工,逃避执行,致使案件一再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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