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是,煤矿和交通安全隐患重重,事故多发,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7件,死亡23人,经济损失322.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数上升108%,死亡人数上升35%,经济损失上升220%。其中,煤矿安全事故6件,死亡11人;道路交通事故21件,死亡12人。尤其是“1.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4.24”、“5.23”较大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训深刻。
二、问题分析
(一)重视不够。当前,一些乡镇和部门“重生产、轻安全,重发展、轻管理”的倾向还比较严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具体表现为三种不良思想倾向:一是畏难情绪,认为安全生产太难抓、压力大、任务重,导致不敢管,不想管;二是无可奈何、听天由命思想,认为安全工作无法驾驭,无法从主观能动性上控制,导致不愿管,被动管。三是见惯不惊、麻木不仁作风,认为生产难免发生事故、难免伤亡,导致不真管、不实管。
(二)落实不力。一是安全生产尚未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目前,我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成立时间较短,多数安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正规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特别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效率较低,执法水平不高。二是安全管理缺乏长效机制。抓安全时紧时松,时冷时热;以会议抓安全、以文件抓安全还比较普遍,安全生产缺乏真抓实干的作风。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真实情况不清,有形或无形的安全生产隐患掌控不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落实不力,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不当,安全生产形势容易出现不稳定和反复。
(三)惩处不严。个别部门在安全生产准入审查审批中把关不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照样过关;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不法业主的钱物,听之任之,不闻不问;一些干部甚至充当非法业主的保护伞,为非法业主站岗放哨,保驾护航,导致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逗硬,没有起到警诫作用。
(四)投入不足。部分企业重效益轻投入,个别违法生产企业多年安全生产零投入,造成安全生产投入历史欠账大,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尤其是近年来受煤炭行业高额利润的驱动,一些不法煤矿超能力生产,单位产出安全投入率急剧下降,导致煤矿事故多发。其次,由于政府财力有限,安全科技、安全教育和培训投入不足,支持重点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力度有限,政府引导作用发挥较差。
(五)意识不强。一是部分企业业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较差,违规行为、违章作业时有发生。特别是煤矿和建筑等高危行业,大量农民工得不到培训,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较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二是广大群众缺乏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一些群众只图方便,违规搭乘农用车、摩托车和超载车,导致事故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到非法小煤窑和其他非法企业打工,其权益得不到保障,往往导致“业主赚钱、工人流血、政府买单”。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理念,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按照“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忽视,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放松,安全生产一刻也不能失控”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认知重要行动更重要,制度重要作风更重要,过程重要结果更重要”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增添措施,猛攻工作薄弱点;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作风,力促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持之以恒,真抓实干,务求工作新成效。
(二)狠抓工作重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抓好天然气钻探、开发安全管理。加强天然气钻探、开发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半小时通畅工程”,建设一批油地共建医院,提高医疗救护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道路不畅通不准生产,拆迁安置达不到规范要求不准生产,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培训不到位不准生产,未通过安评、环评不准生产,抢险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准生产的“五不生产作业”制度。加强工作配合,编制好油地双方联合应急预案,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备齐备足应急抢险物资,建立险情报告、联席会议等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2、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水上安全。认真落实“部门主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国道、省道、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和交通运管部门委托乡镇执法机制,适当放宽执法权限,调动基层执法积极性,防止因职责不明、相互推诿导致监管缺位。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调控机制和行政执法手段的作用,加强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的管理,实现规范两轮、三轮摩托车运输秩序软着陆。稳步推进水上救生衣“双百”行动,注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群众思想认识,形成群众自觉行为。
3、抓好矿山生产安全。打好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对资源整合矿井要重点监管,对纳入关闭的矿井坚决依法按期关闭,严防死灰复燃。加快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强力推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的改革,严防煤矿自然灾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严厉查处“明停暗建、明停暗采、以建代产”的矿山。重点检查露天矿山是否实现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地下矿山五大系统是否完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落实等情况。
4、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重点对在建工程基坑防护、临时用电、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等重点环节以及施工人员劳动防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乡镇场镇联建房必须有正规的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是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手续不齐备的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允许开工建设。
5、抓好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加强各类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氧气站、乙炔站等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和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险物品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输送管道的维护、保养、防冻和通风工作。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贩运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6、抓好消防安全。加强对宾馆、饭店、网吧、电影院、歌舞厅、洗浴中心、商场市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电源、火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和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防火教育,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和监控力度,严防人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抓好消防队伍建设和抢险物资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控得住、不出事。
(三)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1、完善规划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当前,要围绕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及时编制完善安全生产、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综合及专项安全生产规划,积极进行政策引导,建立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各行业和企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发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
2、完善法治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制定相关配套地方法规、规章。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制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做到编制、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惩处非法行为,坚决铲除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
3、完善政策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大幅度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引导企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不断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科技创新,运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主动”的机制,将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列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鼓励科研单位和大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应用,有效破解安全科技投入难题。重点研究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等高危行业事故监测、防治、应急救援技术,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化解安全专业人才危机。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检测检验手段,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4、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居委会、村委会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所有乡镇、街道、社区、村委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尽快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做到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同时,要广泛宣传,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大力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为补充的综合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按照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农村道路交通、村镇建设、消防设施、公共卫生、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充分整合应急管理资源,切实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在宣大型企业的应急管理协作,积极探索“企地联合,共保平安”的新路子。搞好事故救援工作,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预警,对已发生的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
5、完善教育体系。积极倡导“安全生产,企业才有经济效益,干部才有政治生命,人民才有幸福生活”的安全理念,引导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在中小学普及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着力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作用,制定企业、社区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将安全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安全示范企业、社区,提高全员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6、完善责任体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惩失职渎职人员。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副手,落实到车间、井下、班组、岗位。公民、社会团体、工会、社区基层组织以及新闻媒体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形成全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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