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按照现行救灾工作方针政策的要求,把公开发放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作为扎实有序推进地震灾害造成的农房毁损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受灾民群众的好评。
在公开发放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工作中,各地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登记造册,调查核实,张榜公示,审查上报,对照验收,集体审批,银行直发”等程序办理,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了“一查三公”,即乡镇、村组干部入户调查,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三榜公示”;二是坚持了“一告三审”,即由村委会民主审评,乡镇政府集体审核,县民政局严格把关审批,县电视台对外公告。三是坚持了跟踪督查。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对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了资金正确使用,发放对象准确,补助标准得当。同时,对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坚持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杜绝了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挪作它用等现象。县委、县政府还明确规定:凡以欺骗手段领取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除如数追回所领补助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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