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为做好“5.12”地震灾害农房毁损重建工作,县委、县政府日前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
一是特事特办。对涉及灾后重建的相关手续,一律实行先建设,后补办,逐步完善,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确需进行审批的,各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急事急办,现场办理。
二是减免税费。对灾后重建涉及的有关税费实行减免,其中包括灾民在原毁损房屋面积内建房的不收取占地费用;需竹木的,经本人申请,林业部门批准,采伐自有林免收育林费;免收建房费;免收灾民建材运输路桥通行费;灾民重建用电规划和安装只收材料费。任何部门不准以任何理由对灾后重建重重设卡,相互推诿,吃拿卡要。
三是补助公开。对因地震灾害造成农村村民、农村场镇居民、县城规划区内的散居居民房屋全垮、房屋严重受损成为D级危房的特困户和困难户,依据“受灾轻重,人口多少,自救强弱”的原则,分别补助建房资金4000、3000元、2000元和1000元。有自救能力的受灾户,不享受现金补贴,只享受优惠政策。
四是贷款支持。县信用联社为灾民房屋重建提供5000元—10000元的小额贷款,并降低20%的利息。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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