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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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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村民自治花开正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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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
“村里的事自己说了算,我们心情舒畅!” 这是近年来开江县新太乡村民内心最真切的感受。这感受来源于该乡的“农民议事厅”。自从有了这个议事厅,新太乡群众不再担心反映问题后无人问津,反映的问题不出村便可以得到解决。 这是我市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力推进以村民自治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缩影。 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市各地党委、政府纷纷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举措,通过实行村民自治,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乡村干部重新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让农民群众重新认识了党委、政府,密切了新形势下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农民有了自己的议事厅 2005年7月,开江县新太乡率先设立了农民议事厅。 “中央取消农业税费,又要建设新农村,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我们乡村干部以前的工作主要是催粮催款,现 在提倡的是小政府大服务,角色转变了,我们的工作思路不得不转变了。”说起建立农民议事厅的初衷,开江县第一个提出并建立农民议事厅的刘春才深有体会。 新太乡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每个村(社区)公开推荐12至16名年满18周岁且政治思想好、群众威信高的群众代表作为“农民议事厅”成员候选人,在张榜公布的基础上进行直选。议事厅成员只发误工补贴,没有其他待遇。“农民议事厅”议事范围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只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都在议事范围之内。 “农民议事厅”有一套完善的议事过程:接到群众的情况反映后,议事厅成员调查收集情况进行核实,提交议事小组讨论后,由议事厅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送乡党委、政府,再提交到议事厅全体会议讨论并形成意见,然后监督村支两委和乡党委、政府决策实施,最后公示结果。“农民议事厅”依照法律规定,对群众反映的如土地承包、结构调整、村务公开、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乡党委、政府或村支部、村委会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议事厅”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议事厅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并有严格的会议考勤制度。议事厅也实行责任追究制, 凡是由“农民议事厅”提交乡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由乡党委、政府责成相关的村、具体的领导和责任人解决落实。如出现一件推诿扯皮、解决不力的,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有两件没有解决的,相关责任人要向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全乡;有3件及以上没有解决的,由组织诫勉谈话,并给予组织处理。在限期内没有解决的问题,不管其责任人受到何种处理,都要继续负责解决,直到问题完全解决为止。 小小议事厅发挥了大作用。原先新太街道路面坑坑洼洼,老百姓出行极为不便,社区居民颇有怨言。2006年12月25日,新太社区议事厅成员提出了“街道路面须立即整修”的建议,乡党委、政府进行研究后,联系县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此项问题。 随着“农民议事厅”的成立,乡村干部做到了进百家门、知百家情、办百家事,下乡接触群众多了,为群众办实事多了,农民最难、最急、最忧、最怨、最盼的事情得到了解决。 设立“农民议事厅”以后,乡村干部自加压力,主动介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不少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了群众信访的发生。据统计,新太乡设立“农民议事厅”以后,群众信访量逐月下降,从2005年8月至今,新太乡无一例到县及县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事件发生,小小的“农民议事厅”成为真正化解矛盾的“减压阀”和“调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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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7-9-22 11:1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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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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