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
家住开江县新宁镇的李女士于近日在镇上一家鞋店,花280元购买了一双某品牌凉鞋,穿了没多久凉鞋就出现脱胶现象。商家为她更换了一双,可是刚穿了6天,凉鞋又出现同样的问题。 按理说,品牌凉鞋质量应该有保障,怎么会连续出现“开口”现象?李女士再次找到商店工作人员,要求给一说法,而商家却答复:鞋子脱胶为自然损耗现象,无法处理。无奈之下,李女士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商家说法站不住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之规定,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商家向李女士赔礼道歉,并全款退货。
·张登胜 刘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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