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司法局在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建设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局党组制发了《开江县公证服务监督卡》,发放给申办公证当事人填写,由分管公证工作的局领导组织职能股室审查和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发放公证服务监督卡的措施,确保了公证服务质量,提高了公证的公信力,提高了公证当事人满意度。《公证服务监督卡》内容广泛,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执业纪律、收费标准、承办公证员、审批人、公证事项,以及申办公证当事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在工作实践中,不仅仅发放一张服务监督卡了事,重点完善了公证服务质量监督各项制度。一是实行证据审查责任制。坚持公证处主任负责制度,监督公证证据是否齐备、合法有效,是否勉强公证、违法公证。公证员正式办证前,必须交由主任对公证事项证据进行审查。同时,对重、特大公证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是否出证,并报县局备案。二是实行公证事项回访考察制。根据公证当事人填写的《公证服务监督卡》信息,局职能股室对公证当事人进行回访,进一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彻底纠正公证质量、乱收费、白条收费、请吃、收受礼金礼物等问题。三是实行跟踪服务制。进一步明确公证员的公证法律服务地位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要求全体公证员必须坚持证后跟踪服务,了解公证履约情况,如有纠纷,积极协助当事人调处纠纷,彻底转变坐堂办证的不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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