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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维修金 小区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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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田忠萍 记者 罗丁山) 近日,家住达县南城的一些市民向本报市民热线反映,小区的公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坏了,比如下水道堵塞、化粪池泄漏、小区设施损坏等问题,该找谁来维修,费用由谁来埋单?同时在什么情况下才可动用大修资金? 昨日,记者采访了达县房管局。该局物管科何姓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达州市城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凡是已归集了维修资金的小区,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提供维修。如物业保修期满,可按程序向主管部门提请报修。如尚未归集维修资金的小区,保修期满后,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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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6-17 8:4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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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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