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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 未成年人骑自行车载人要遭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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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李劲 记者 张黎丽)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凡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载人的行为,将被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5月1日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人力货运三轮车禁止载人,人力客运三轮车限载2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载1名陪护人员。若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同时了解到,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管理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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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1 9:2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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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庞岚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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