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黄利春) 乔迁新居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刚刚搬进达县南外三里坪清晨丽苑不久的翁先生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近日,翁先生向本报QQ反映,3月31日中午,他停放在小区的自行车竟不翼而飞。 翁先生告诉记者,3月31日中午12点过,他回家后把自行车停放在小区内,仅仅过了四五十分钟,他下楼准备给妻子送饭时,却发现自行车不见了。翁先生找到物管工作人员,要求通过监控录像查看情况,值班的物管工作人员竟称不会使用,需等另一位工作人员下午来调监控录像。 当日下午3点钟左右,另一位工作人员调出监控录像发现,自行车于当日中午12点44分被人从小区的后面扛走。翁先生当时要求物管负责人解决此事,但未能达成协议,遂向相关部门报案。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看了监控录像后协调未果,建议走司法程序。 据翁先生介绍,他的自行车是去年8月份买的,价值355元,他没怎么骑,还相当新,而且当时他上的是两把锁。翁先生表示,若物管不赔偿,他将不交物管费。 4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清晨丽苑找到物管工作人员。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小区不是全封闭的,他们要求停放车辆的业主将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同时要进行登记。3月31日中午,翁先生将自行车停放在楼下,并没有进行登记,而且也没告知物管和保安。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自行车购买价格的70%折旧后,物管愿意补偿翁先生100元钱。若翁先生不同意,他们建议其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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