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到社区上户 要交千元“赞助费”? |
|
红旗路社区称是“自愿” 市物价局认为是乱收费 |
|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罗丁山) “我妈到社区上户口,社区竟然向她收了1000元赞助费,否则不予办理!”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QQ反映并质疑:社区作法是否违规?到社区上户到底该不该交“入户”费用? 据李先生介绍,他老家在通川区蒲家镇街道,2001年他在达城天灯巷附近买了一套住房。2007年12月14日,李先生的母亲到通川区西城办事处红旗路社区办理她和两名侄女的上户手续,准备从蒲家镇迁移到该社区。然而,社区工作人员却称办理上户手续需交纳1000元的“赞助费”,“如果不交纳这笔费用,就无法在该社区入户”。无奈之下,李先生的母亲只好违心地交了1000元赞助费。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该社区向其母亲征收赞助费的依据。 “我母亲没有工作,也没有退休工资,她每月的基本生活费全靠我们子女承担,她哪有能力‘赞助’社区呢?”李先生认为这笔费用交得“不明不白”,让人难以理解。为此,李先生专门咨询了物价部门。李先生称,物价部门答复,这笔费用是不该收的,但社区以各种理由拒不退钱。 15日下午,记者带着市民反映的情况采访了红旗路社区。该社区委员、户籍专管员谭女士称,社区基础条件较差,一般落户在本社区的购房户经济条件较好,在上户时,他们自愿向社区缴纳“赞助费”,目的是支持社区正常开展工作。李先生的母亲确实向社区交了1000元“赞助费”,这都是他母亲自愿交的。 到社区办理迁移手续是否应交费,记者就此采访了达州市物价局。该局收费科陈科长明确表示,有关文件早已规定到社区办理上户手续严禁收取“入户费”,也不准以其他名义收取费用,这种现象属乱收费。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18 8:28:00 ] |
|
(本站编辑:庞岚月) |
|
上一篇:达城商家漠视安全标准 |
|
下一篇:没有了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