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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站发货 竟收货主“管理费”?

 车站称有文件 市物价局希望货主投诉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罗丁山)“在汽车北站发货时,交了进站费后,既要交发货管理费,还要交货物托运费。发个货竟要交这么多的费,我们做生意的好恼火!”近日,常在达城汽车北站发货的一位市民向本报QQ反映,汽车北站并没有提供服务却要收取“管理费”,这笔费用让不少货主交得纳闷。 
    这位老板告诉记者,从今年起,汽车北站就开始向发货人收取发货管理费,每次收费都是看货说价,最低2元。4月10日下午,他在汽车北站发了几件货到达县碑庙镇,工作人员收取了货物管理费2元。他问工作人员收的是什么管理费,工作人员不予回答,并称发货人若有意见,可随便投诉。
    “我们发货为何要交管理费?照这样说,乘车的旅客也要交乘车管理费?”这位老板认为,钱虽少,但要让人交得明明白白,“国家有没有进站发货既要交托运费,还要交管理费的规定?”
    11日下午,记者来到达城汽车北站。在上客区,一位先生带了几件货欲发往宣汉南坝镇,几名车站工作人员来到该先生面前,要他交2元钱的费用,搞得这位先生一脸茫然。最后,这位先生极不情愿地交了费。一客车经营者告诉记者,“这个费交得有点冤”,他还给记者支招,让记者把货送到站外,等一会在站外上车,这个费用就可以免交。
    随后,记者采访了达城汽车北站负责人。该站刘姓负责人解释称,他们是根据交通(运输)部《汽车旅客运输规则》和市物价局的有关批复标准执行的,在行包收费中,车站只提取收费部分的7.5%作为行包运输代理费,并非市民反映的收取“管理费”。因此,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他还告诉记者,随身携带的换洗衣服、书籍、少量的土特产,均属免收行李托运费范围。
    刘姓负责人称,至于车站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若经调查属实,他们将按规定严处。
    汽车北站向发货人征收货物“代理费”是否合法?14日,记者就此咨询了达州市物价局。该局价格科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当事货主带上相关票据到物价局投诉,他们将进行调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4-15 8:27:00 ]

(本站编辑:庞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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