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市教育局:校方应合情合理考虑 |
|
县教育局:同意自习但要签安全协议 |
|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张燕) 晚报2月28日报道了《家住校门口“还须住校”五宝家长的难题谁来解?》一文后,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诸多市民对此提出了质疑,觉得校方这样做不合理。记者就此采访了达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对学生确实住在学校附近的,学校应该合情合理地考虑。 家长: 家住校门口到底该咋办? 连日来,本报仍接到达县、宣汉等地的学生家长反映类似问题。一位达县的学生家长王先生反映,他家距离学校不足100米远,能清晰地听见学校的打铃声。“我孩子完全没必要住校,可是为了上早晚自习,孩子没有住校仍交了120元钱的早晚自习费,我觉得这不合理。”王先生说。 学校: 不住校就不上早晚自习 为了上早晚自习就必须住校;不住校就别想上早晚自习。“这是否合理?”达州部分学校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为此也显无奈。一校长说,根据《四川省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学校的做法没有错。据介绍,有的学生把房子租在校门口,或是合租在一起,学校对此的安全管理有一定的难度。为了便于学校的统一管理,学校规定不管学生家住何处,必须统一住校,方能上早晚自习。 市教育局: 学校应该合情合理考虑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监审科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根据省上有关规定,学校不组织非住校生上早晚自习是合理的。但是像这种确实家住校门口的孩子,要求他们必须住校,学校的做法欠妥。而对于没有住校的学生,学校又要收其住宿费就更加不合理。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学生家确实住在学校附近的,学校应该合情合理地考虑给予解决。 宣汉教育局: 迅速展开调查 据悉,晚报报道后立即引起了宣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他们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调查。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他们通过调查,发现五宝镇的胡女士家住学校对面,离校很近属实,但学校的做法是完全按规定办理。据了解,到目前,胡女士的孩子既未住校也未在学校食堂用餐。为了解决类似问题,学校同意离校较近的学生到校上早晚自习,但学生家长必须跟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以便家、校配合,共同抓好学生上下自习途中的安全工作。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3-5 8:19:00 ] |
|
(本站编辑:庞岚月) |
|
上一篇:套装门变形 消费者“十讨说法”? |
|
下一篇:没有了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