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街叫卖的“野生动物”制品。
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黎涛 楚亮) “野猪肉35元一斤,野鸡35元一只,麂子肉40元一斤……”9日下午,达城徐公祠的街上,一个外地妇女“野味大量出售”的叫卖声显得非常刺耳。 “山珍野味”种类多 当记者接报赶到时,只见地上摆满了据说是野猪、野兔、野鸡、麂子等熏制的肉制品。据悉,由于此处时常有“野味”销售,因此吸引了不少食客前来购买“尝鲜”。 一个40多岁的妇女子蹲在地上,向周围的人们兜售着自己的产品。“绝对是野生,不是我不要钱。”为了表示是“正宗野生”该妇女又指了指野鸡脚上的羽毛说:“你看,野鸡的羽毛都有。”当记者问还有什么时,摊主说:“你要什么?我们这里什么都有!” 野猪论斤野鸡论只 见有顾客上前询问,摊主便热情地介绍:“这些野味都是刚送来的,绝对都是野生的,不是养殖的。”当问到价格时,摊主说:“野猪35元一斤,狍子38元一斤,麂子肉40元一斤,野鸡35元一只,大雁每对120元,飞龙45元一对。” 该妇女称,这些野味的销售情况挺好,每天要卖个上千元。当记者问她这些野味是从哪里来的时,该妇女说,全是从陕西紫阳送过来的,这些野味都是那边山上打的,并定时有人送。只要定的多,她们将有大量货源。 慎食未经检疫野味 据了解,野鸡、野猪都属于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捕杀、贩卖都是违法的。对于路边销售的野生动物,动检部门表示,销售野生动物本属违法行为,因此野生动物制品销售前不可能经过食品检疫,因此建议市民最好不要购买和食用,以免对自身健康造成意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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