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卢璐) 近日,市民张先生、喻先生等人带着一张“以旧换新,再掀风暴”的广告宣传单来到本报,向记者倾诉了他们在达城某电器商场以旧换新时遇到的烦恼事……
排队两天 换不到想要机型 据喻先生介绍,该电器商场在规定时间内推出了“以旧换新,再掀风暴”活动,活动中告知“旧彩电无论好坏一律折价400元,旧黑白无论好坏一律折价200元”,并有21口寸 、25口寸 、29口寸 、34口寸 等新机可以兑换。例如,原价788元的21口寸 导航彩电,若以一台旧彩电折价400元兑换的话,换购价则为388元,其余机型的换购价相对较高,从688元、1188元到3688元不等。 喻先生为了兑换到一台21口寸 的彩电,他从达县南外将家里的一台旧彩电在活动期内搬到了该电器商场兑换点,拿到了工作人员开出的一张兑换票据。次日凌晨5点,他便赶到了该兑换点排队,而当轮到他时,工作人员告知他想要兑换的机型当天已经没有了,让他第二天再来排队。当他再次来到该兑换点,工作人员又告诉他,仅剩的两台机子也已经被换完了,并说明这种21口寸 的机型属于特价机,数量有限,让他兑换其他的机型。他当时就感到纳闷:“该商场并没有在广告宣传单上说明特价机到底是指哪些机型,这么热的天,我大老远把旧电视机搬来,却又换不到想要的机型,又只好把旧电视搬回家,你说这烦不烦人?” 换机成功 电视机尺寸“缩水”? 与喻先生一同来到本报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想要兑换换购价为1188元(原价1588元)的29口寸 彩电,她首先在该电器商场兑换点折旧了一台彩电,这样她只需要再添788元就可以兑换,但是,他母亲最后花了700多元钱换到了一台标有“NT21M71N”(21口寸 )标识的电视机。他母亲很是疑惑,自己明明要换一台29口寸 的电视,怎么最后只换到一台21口寸 的电视机,难道电视机尺寸“缩水”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张先生母亲家中,发现其兑换回家的机型的确是21口寸 的彩电,只是机箱上标着“NT21M71N”,与广告中“21口寸 导航彩电”并不相符。 商场解释 海报已作充分说明 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该电器商场。商场一负责人赵先生对这些问题作了如下解释,该商场在宣传单中有一条“以上价格为旧彩电折价400元换购价,特价机型数量有限,每天早上8:30开始排队换机,详情见商场海报”的广告。赵先生说,商场已经说明了特价机数量有限,消费者才没能兑换到满意的机型,加之广告宣传单上不可能将所有的机型价格都标示出来,但都在商场海报中和相应电视机上都有标识。对于张先生母亲的疑惑,赵先生表示,张先生母亲兑换机型的时候,他也在场,张先生母亲当时并没有提到要兑换29口寸 的电视,他们给任何消费者兑换机器,都是要经过消费者自己同意。
律师观点: 该电器商场“以旧换新”规定了活动期间,那么就应当保证在活动期内有相应规格的彩电让顾客换购。但该商场在活动结束前就将剩下的两台21口寸 电视换完,显然与其广告内容不相符合。应当说涉嫌欺诈和误导消费者。至于喻先生母亲用700多元加上一台旧彩电,却换来了一台21口寸 彩电,而该商场21口寸 彩电换购价为388元,该电器商场明显有欺诈行为。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电器商场双倍赔偿损失。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雄先 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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