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实习生 王宪章 记者 罗丁山) 21日,市民甘某、潘某来到本报市民热线反映称,他们去年与承包方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由他们负责达城某宾馆的装修。后来,该工程因种种原因突然停工,承包方却拖欠他们万余元工资至今……
承制方 工程突然叫停,万余工资无着落 据甘某和潘某介绍,去年6月25日,他们作为承制方代表与承包方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负责人雷某签订了劳务合同,承接达城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当承制方甘某等20余人正按质、按量、按时对该宾馆进行装修时,由于设计和时间关系等原因,一个多月后,甲方(该宾馆方)却突然要求承包方中止工程。工程中止之后,承包方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一直不给他们承制方结算下欠的工资。甘某称,承包方负责人雷某先后共支付了他们1万余元生活费。然而,根据合同约定以及承制方与承包方的估算,承包方还下欠他们1万余元工资。 工程停工到现在一年多时间里,甘某称他们曾多次要求承包方结算工资,承包方负责人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后来甚至连他们的电话都不接。现在,他们甚至不知道承包方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搬到什么地方去了。甘某等人表示迫切希望承包方能够结算他们的工资,早日领到血汗钱。 承包方 带上相关依据,核算尾欠工资 21日下午,记者通过甘某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承包方负责人雷某。雷某听完情况介绍后告诉记者,甲方(该宾馆)没有给他们结算该工程的工资,甚至没有支付他们“一分钱”。然而,他们企业在资金周转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支付了1万多元钱给承制方,现在剩下的“尾数”部分因没有与承制方的施工员核算清楚,所以没有及时支付。 雷某最后表示,承制方可以带上相关依据随时与他们联系,他们将积极与承制方一起清算工资的尾欠部分。
律师观点:鉴于甘某等人反映的情况,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与甘某等人于2006年6月25日签订了劳务合同,承制方甘某等人在按照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按时履行装修义务的过程中,甲方(该宾馆)突然要求承包方中止工程,从而造成承制方甘某等人不能按时完工及工资不能及时给付。这一中止停工责任,应由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找该宾馆承担,与承制方甘某等人无关。因此,承制方甘某等人应当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及装修等相关证据,直接找成都随意公司达州分公司负责人结算收取劳务报酬。如果该公司一拖再拖,甘某等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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