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黄利春) 近日,家住达城的田先生买二手房买来一串烦恼,只看“样板房”后就签订购房合同,并向房东支付了1万元定金,同时向中介交了3000元服务费。当他看到所要购买的那套房屋室内光线较差,便要求房东和中介退还相关费用时,对方一共只退了5000元……
市民反映 买二手房没看到“现房” 日前,田先生来到本报热线反映称,由于他现在住在西外塔沱,为了小孩上学,他一直想在市内买一套二手房,并咨询了好几家房屋中介。10月15日,他到达城某房屋中介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向他介绍道:“只要买方交买卖双方的中介费,我们可以保证客户买到全市同地段同质量相对低价的房子。”田先生觉得自己买房砍价是外行,见该中介有此项服务,遂选择了在该中介看房。 当时,他还从该中介的房屋资料上相中了张家湾东城办事处附近的一套房子。该套房子是1995年修建的,70多个平方,3楼。他想该套住房的位置较好,距中心广场不远,离滨河游园也近,且他家有老母,3楼上下也比较方便,而且还可以办按揭,经济压力不大。于是,他就让该中介的工作人员带他去看房。 中介的工作人员小向带他去看房时,房东告诉他们房子租给别人了。房东便让他到楼上看房,并称楼上楼下的户型是一样的。他看了楼上的房屋后问房东:“房子是不是一样的?”房东的媳妇称:“只是3楼的光线差点。”由于没看到具体的房子,他便对中介工作人员小向说:“房子有重大缺陷我是不会要的。” 不愿购房 已付费用仅退回少半 田先生称,10月16日,双方签定了合同,他向房东交了1万元定金,同时向中介支付了3000元服务费。尔后,他看到他所要购买的那套房子时却大吃一惊,因为那套房子后面有一幢矮房,严重影响室内采光。田先生认为,房东事先并未告知他房子的真实情况,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房屋中介也没有尽到介绍房屋实情的义务,没有兑现为买房方服好务的承诺,遂要求中介和房东退还相关费用,但最终他只退回了5000元钱。 中介答复 履行手续产生了费用 12月5日,记者来到田先生购房的中介。该中介何老板称,由于看房时租房人不在家,房东便让田先生看了楼上的户型,并明确告知室内布局是一样,只是光线差一些。10月16日,工作人员小向回访田先生时,田先生表示有意向购房。双方签订合同后,购房方当场向房东交了1万元定金,后又向中介交了3000元服务费。 根据合同约定,1个月之内,中介将替购房方办理按揭等相关手续。11月15日,他们与田先生取得联系,通知他前去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银行在审理的过程中,小向接到田先生的电话称房屋光线差,不愿意购买了。12月2日,中介约当事双方再次去看房,发现后面确实有幢房屋挡了部分光线,田先生坚持不愿购买这套房子。后经中介协调,房东退还了田先生5000元钱。当记者提及3000元中介费时,何老板称,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银行办理按揭审理的过程中,中介方办理相关手续产生了一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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