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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08年全国高校招生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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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达了上述观点。
王旭明表示,要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个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把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都及时地对社会公开。同时,从严治招,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和中介诈骗,特别是游离于招生体制外自行招生的考生,以及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生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统筹协调、深入推进高校招生改革,王旭明说,2008年将进一步深化这项工作,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和测试办法,在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方面,积极探索高考、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自主测试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选拔方法,严格测试管理,加强工作自律和监督,健全入校生跟踪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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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1-29 17: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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