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开展全国博士质量调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要求,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博士质量,制定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政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9月28日下发通知,即日起部署在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以期全面评价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影响博士质量的相关因素,总结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的对策。
通知要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通过本次调查,对本单位博士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刻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寻找博士研究生培养当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采取切实措施,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重视质量、提高质量上来。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要组织专家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纵向比较和国际比较研究,组织关于博士质量的分类问卷调查,撰写本单位博士质量分析报告。调查工作为期2个月,将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博士质量调查,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任务,以高质量的工作确保调查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有效、科学严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质量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紧紧围绕质量这个中心,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关于开展全国博士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学位[200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要求,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博士质量,制定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政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决定在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对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层次专门人才,并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已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
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评价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影响博士质量的相关因素,总结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的对策。经过调查,希望达到以下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我国博士质量评价的标准和教育理论;
(二)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目前博士质量状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三)通过有针对性的、国际间的深入比较和研究,明确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与原因;
(四)提出今后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方针、策略,建立起博士质量的保障制度和体系。
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要通过本次调查,对本单位博士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刻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寻找博士研究生培养当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采取切实措施,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重视质量、提高质量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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