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开展好服务工作。市政府招商办要负责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和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听取或收集外来投资者的意见,受理损害外来投资企业全法权益问题的投诉或举报,并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及时为外来投资企业排优解难。
七、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按照管辖职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和在与外来投资者的其他交往中的勤政、廉政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对不执行本实施办法,对办事拖拉推诿、故意刁难设障,不及时解决或答复而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员,还要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处理。对在保护外来投资合法权益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按照国家法律、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