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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集团某领导挪用数十万潜逃 情人漏行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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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检察院向本报独家披露过去5年追逃工作情况:从2003年至今,成都各级检察院在公安、通信、铁路、民航等部门的密切协助下,共抓获潜逃的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嫌疑人30人,其中4人自首。 典型案例 挪用数十万公款 情人报出逃犯行踪 2005年6月13日清晨,双流县华阳某路段。 路边,几名身着便衣的男子盯着来往的车辆,神情严峻。一见到从仁寿开往成都的客车,他们都会上前拦下,上车查看。 上午9时55分,一辆白色中巴车出现,两名便衣男子上前将其拦下。上车后,领头的男子迅速扫视了一下车上的乘客。他的视线落在了坐在第四排左边一名中年男子身上。领头的男子不动声色地走到他身旁。“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听到这句话,中年男子顿时面如死灰。在看了这名中年男子的身份证后,上车的男子拿出了一副手铐…… 查账查出问题 科长人间蒸发 时间回到2003年12月初,中国路桥集团某厂内部开始例行每年一次清理备用金欠款及其它费用的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设备科有大量现金借款和其他款项支出,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这些现金借款和款项支出大都与科长刘陈海有直接关系。 在被问及此事时,刘陈海再三称现金借款是正常的业务联系需要,至于其他费用,他会尽快与财务科核算。 几天后,刘陈海突然人间蒸发,从此杳无音讯。厂方立即向新津县检察院报案,经初步审查,刘陈海有挪用公款嫌疑。但检方随后发现,由于刘陈海潜逃后继绝了与亲朋好友的联系,追逃工作陷入僵局。 情人报其行踪 逃犯落网 2005年1月,新津县检察院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人知道刘陈海的下落! 随后,追逃组根据线索多次秘密前往成都、新都、龙泉驿、仁寿等地,最终在成都某小区找到了曾与刘陈海同居两年的情人。通过3次巧妙接触,追逃组从该女子口中了解到,2004年12月下旬,刘陈海曾从广东秘密潜回成都。 2005年5月10日,从协查单位深圳市检察院传来刘陈海已到上海的信息。 2005年5月30日,上海方面传来找到了刘陈海在上海普渡区的暂住地。相关部门前往抓捕时,却发现刘陈海又消失了。 2005年6月13日早上7时15分,追逃组队长手机突然响起。知情人报称,5分钟前,刘陈海挎着一个小包,手中拎着一个小衣箱,从其父母的家中出来了,看样子要出远门。经过仔细分析,新津县检察院选择在华阳路段对车辆进行盘查。果然,检察干警在那辆白色的中巴车上,挡获了刘陈海。 检方事后查明,刘陈海好色好赌,他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连续租了两年的车,供自己与情人消费。与情人同居的两年时间里,他共花费20余万元。此外,刘陈海还将挪用的几十万元公款挥霍殆荆经新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诈骗罪,判处刘陈海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检方分析 职务犯罪潜逃案件4大特点 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地畏罪潜逃,不仅是因其单位及相关国家机关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疏忽和漏洞外,而且还包括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具有隐蔽性,使其可以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和掌握较多资源及信息,从而绕开检察机关控制。成都检方根据侦查实践,分析出当前职务犯罪潜逃案件的4大特点: 潜逃高官大都逃往国外 从逃犯的身份来看,各个年龄段,绝大多数职务和级别的人都有,涵盖了我国法定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绝大部分职务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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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成都晚报 发布时间:2008-3-3 9:3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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