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一家国有集团公司保卫处现金保管员申某,先后挪用公司公款140万元,购买基金谋取私利。前日,申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申某在担任该集团公司保卫处现金保管员期间,利用保管公司巨额现金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挪用公款共计14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谋取私利。去年12月27日,申某挪用公司保卫处公款12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代理发行的华夏基金;今年1月9日,申某将其所购买的华夏基金卖出后,将120万元公款归还,购买基金产生的收益据为己有。今年3月2日,申某再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公款20万元购买了为期6个月的理财产品。
目前,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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