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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便宜 一脚“踩”进班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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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舒启佑 袁斌 记者 潘丹 杜晓辉) 大竹县竹阳镇一名年逾五旬的男子因贪图便宜,用脚将他人掉在地上的一沓人民币踩住后,顺手牵羊盗走。日前,大竹县人民法院以秘密侵占他人财物、犯盗窃罪,对其作出了有罪判决。 据查,今年2月6日,犯罪嫌疑人曾某提着瓶子到张某的副食门市买白酒时,见张某身上掉出一沓现金后,贪财恶念顿起,立即上前一步顺势用脚将钱踩住,假装弯腰迅速将钱装入裤兜内。惟恐被张某发现,曾某慌张离开。曾某走后,张某一摸身上,才发现身上的1700元钱不见了,回想起刚才曾某惊慌失措的神情,张某断定钱可能是被曾某拾去,于是向大竹县公安局竹阳北区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该门市,正碰上曾某回来买酒。民警将曾某带回派出所询问,曾某如实交代了他拾走1700元钱并据为己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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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5-12 8: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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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廖柏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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