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陈军 记者 徐鸣) 大竹县一村民因被怀疑偷树,遭到国营大竹县红旗林场护林的临时工乱棒暴打致死,而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的嫌犯却一直负案在逃。近日,这桩搁了10多年的故意伤害案宣告破获,经大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大竹县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据查,1997年初,大竹县白坝乡村民万光被国营大竹县红旗林场临时安排在硝水沟护林值班。同年2月8日上午,该林场职工万某(万光之父)带领万光等3名临时工到硝水沟护林值班。中午11时许,四人巡视到八渡乡花岩村9组欧家沟山林边时,发现村民张某扛着一棵松树下山。因怀疑张某偷树,万某吩咐万光等三人分别躲在下山路边的草丛中以便“抓人”。当张某行至河沟边,放下树蹲下洗手时,万光趁其不备,在没有任何对话的情况下,举起手中的木棒朝张某头部、背部进行击打,致使张某头破流血。万某等人赶到现场,惊吓之余对张某的伤口作了简单的处理后,就叫张某自行回家治疗。两天后,被害人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大竹县公安局对被害人张某进行了尸检,发现张某头部被钝器打击形成创口及左颅骨骨折,脑挫裂伤,造成颅内血肿,以至脑疝致死。在得知张某死亡的消息后,万光自知已触犯法律,随即潜逃。 去年6月8日,犯罪嫌疑人万光被广州铁路公安处抓获,大竹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大竹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万光故意伤害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依法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同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调解,万光和国营大竹县红旗林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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