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传媒网消息(记者 周燕) 南城某医院妇产科一医生,本有执业医师证书,却在做了手术后不敢签上自己的大名,冒用其母亲的名义执刀给人剖腹接生……
日前,市卫生监督执法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达县南外的某医院妇产科一现任医师长期以其母亲的名义,在该院从事妇产工作,而其母亲从未在该医院行医。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院进行调查。 针对举报情况,执法人员查阅了该院妇产科一位住院患者病历,发现病历中剖腹产手术记录单上主刀医生、手术记录栏签名为李某和王某(两人为母女关系)。但是,经询问当事患者及在岗医生李某得知,为患者接诊并做剖腹产手术的人员为王某,而平时妇产科接诊病人及手术也都均由王某独立完成。经调查,李某系王某的母亲,王某长期以其母亲的名义在该院从事妇产工作的情况属实。 缘何要用其母亲名义在该院行医?据执法人员调查,2008年2月22日,李某将其执业地点从通川区一家医院变更到该院,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及妇产科专业。2007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2月26日,李某的女儿王某在已经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从达县一乡镇医院以学习名义来到该院接诊病人,并在医学文书中冒签母亲的姓名。可在此之前,李某只是偶尔来该院坐诊。 根据有关规定,医师实施医疗、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王某替母行医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执法人员对王某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家还查处了该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无执业医生单独执业、护士长无护士执业证书、药房人员无药剂师证等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执法所根据相关违反条例,责令该院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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