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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亲戚骗财3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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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传媒网消息(罗斌 记者 张黎丽) 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冒充领导的亲戚,以能帮人弄到“采矿许可证”为借口,骗取被害人31万元的杜某,近日,被通川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40岁左右,只有小学文化的杜某系宣汉县天宝乡人。2007年7月下旬,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曹某某,在谈话中,杜某无意中听到曹自称要开矿需办理相关证件,他心想这下赚钱的机会来了,于是说:“我亲戚是一位领导,你办证的事情,我可以帮你搞定。”曹某某见他谈吐和穿着还行,就相信了他。十几天后,曹某某付给杜某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杜某当时未出具收据。 当天下午,杜某又给曹某某打电话,称其亲戚要去成都,要曹某某再给1万元给亲戚当车船费。曹某某便给杜某提供的卡号上转去了1万元。同月21日下午,在杜某的催促下,曹又支付了现金20万元,但杜某以曹某某未付清款为由拒绝将“采矿许可证”交给他。这次,在曹某某的要求下,杜某出具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然后对他说:“既然我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你的,那我还是通过他把证转交给你吧。”但从那以后,杜某就销声匿迹了。迟迟拿不到证也联系不上人的曹某某这才发觉上当了,遂于8月28日到公安机关报案,杜某很快被抓获归案。 通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骗走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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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4 9:1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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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编辑:石晓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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