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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安装警灯 重罚1000

 


    达州传媒网消息(何小平 记者 张黎丽 黄诗淑)    25日晚8时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中队巡逻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所属四川省华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车牌为川S51628的轿车非法安装了警用标志灯具。
    经调查取证,该车主没有使用警用器材的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第9款之规定,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决定给予该车强制拆除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的决定,并对该车驾驶员处以1000元的罚款。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2-27 9:28:00 ]

(本站编辑:石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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